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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接受省委检查考核组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检查考核

作者:时间:2016-01-17点击数: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月14日,省委高校有关重要工作检查考核组第二组一行8人在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涂桂辛同志的带领下,对我校开展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组于上午9点在行政楼228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学校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与民主测评大会。会议由检查考核组副组长、教育厅副巡视员涂桂辛主持。全体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涂桂辛指出,开展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活动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工作,对于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工作,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委书记梁远钢代表学校领导班子在会上作了2015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报告从七个方面简要汇报了学校领导班子一年来落实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一是专题导学、监督执行,加强纪律建设;二是健全机制、加力传导,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教育、严格监督,规范干部管理;四是持续用力、保持高压,深化作风建设;五是狠抓源头、完善体系,预防廉政风险;六是紧盯线索、严肃查办,坚持动辄则咎;七是支持纪委,推动“三转”,落实监督责任。同时,报告实事求是的总结了学校领导班子在落实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方向。

随后,党委书记梁远钢、院长徐勇民先后围绕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遵守政治纪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个人述责述廉。

会议现场,检查考核组组织参会代表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状况进行民主测评。会议同时,检查考核组相关成员对学校财务票据开展了明察暗访。

会后,检查考核组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关档案资料进行了详细查阅,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和离退休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同时,对学校环境艺术设计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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