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启动2016年“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湖北省纪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要求,学校于4月26日,在“两学一做”等重点任务动员布置会上,对“六个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党委书记梁远钢、院长徐勇民、纪委书记窦先萍、党委委员刘茂平等校领导出席会议。院系及机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院系负责人,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纪委书记窦先萍介绍了省纪委《关于2016年开展财务报销违规问题等“六个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相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党委书记梁远钢、院长徐勇民分别讲话,并提工作要求。
本次年度专项治理是我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作风建设的强气场,形成作风建设的高气压,推动党风政风向纵深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作用。“六个专项治理”具体包括,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改革后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4月中旬持续至10月中旬,实行省纪委统一组织领导、牵头单位主抓、配合部门各负其责、相关地方和单位组织实施、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根据方案要求,学校将组建对应工作专班,重点开展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和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并对照文件规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相关工作,藉此切实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