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报到与中秋节、教师节和国庆节期间
相关纪律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6年新生报到、中秋节、教师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将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
二、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相互宴请、走访慰问;
三、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
四、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严禁参加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及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六、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八、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九、严禁“带彩”娱乐;
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学校纪委将严格按照省纪委和省委高校工委要求,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
湖北美术学院纪委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