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9-08点击数: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22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纪委监委通报的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结合学校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头雁作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是坚守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两节恰逢教师节,节点亦是“考点”,要坚决惩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做到以下“严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吃喝、公车私用,除紧急突发情况外所有公务用车集中停放和定点封存,严防违纪违规用车行为;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吃公函、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严禁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精致走账”“快递寄送礼品”、餐饮浪费。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紧盯“四风”易发问题,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为清廉湖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弘扬新风正气。各级党组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遵守防疫规定,假期安全出行;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发挥好案例通报的警示教育作用,利用节日契机,倡导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反对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以优良党风培育优良校风学风。

监督举报电话:027-81317062

中共湖北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

2022年9月8日

案例通报: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209/t20220905_215850.html

(2)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https://www.hbjwjc.gov.cn/xwtt/139095.htm

上一篇:关于严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严明“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